时下不少买家在购房时都喜欢连自己未成年的小孩的名字一起加上去。但是这样在出售时会不会遇到麻烦呢?其实,购房加小朋友名字有隐患。父母买房时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是可以的,但在国外不到18周岁是不能办理的。
1.好处是如果把房子转给孩子可以省一笔费用,不需付过户费,不利的是,孩子作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了;孩子过早有了房子,就会忘却奋斗,这也是不好的。
2.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当然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3.如果父母过世了,在遗产继承上也是孩子的,那么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孩子所有,但是遗产继承书必须是在公证处公证过的。目前国内未征遗产税,但以后很难说。
那么父母在房产证上如何加上子女姓名?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3,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3计算,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的个税,银行贷款有监护人进行偿还;
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就不需要进行公证,可省去公证费用,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
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一种有房无贷,正常办理;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几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了。
购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隐患,比如在出售房子时,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又遗失孩子的出生证明,就会遇上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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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业主M先生购买了芳村某小区的一间房屋,房产证上出现M先生夫妇和儿子共三个人的名字。现在M先生需将房屋出售给G小姐,由于M先生的儿子是未成年人,房管局要求递件时出示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M先生夫妇到公证处办理监护公证时,公证处要求M先生提供儿子的出生证明。但M先生不慎遗失了孩子的出生证明,而医院又不肯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由于G小姐急等着收楼,三方约中已注明必须在签署合约后的一个月内收楼,M先生由此陷入了可能被告毁约的困境中……
提醒
1、公证处办理未成年人监护公证需提交以下原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房产证;
2、如未能提供出生证明的原件,也可以到医院办理亲子鉴定。以亲子鉴定的结果代替出生证明;
3、亲子鉴定的费用约需5000-6000元,加大业主出售的成本;
4、由于业主是未成年人,房管局在递件时需在房管局做公告,时间视乎每个区房管局的规定,约需5-7个工作日。必然拖长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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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房产证上有名字再买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2011年02月11日]
近日有观众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套数是指包括夫妻双方和其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拥有的房屋总数,据此,他们认为,即使父母房产证上加上了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如再买房,那么新购的房子应该算孩子的首套房,但现在的实际执行情况,多家银行和房产交易部门都将其算做二套房。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是否属实,记者首先致电上海银行和工行,均被告知,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再买房就算二套房。
上海银行客服:房产证上有您名字就算您有一套房了
工商银行客服:现在又认房又认贷(不管是不是我爸妈的只要有我的名字/你们就认定我是二套房)对
记者随后又致电建设银行,对方表示,算不算二套房,要看孩子登记房产证时,是否年满18岁。
建设银行客服:如果是未成年时候登记的我们可以不算但是已成年时候登记的话那就要算了
记者又拨打了市住房公积金的咨询电话,对方也给出了和建行类似的计算标准。这一来,许多市民担心,如果这样就算二套房,那一旦一对恋人婚前都在父母房产证上有名字,结婚后小夫妻就等于有了2套房子,再想买婚房,就成了第三套房,属于限购对象。
市民:比如孩子在父母这里都有一套房子大么都不大的70个平方但是小孩要结婚了要再买一套房可以买吗
这个我们这里细则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目前还没有办法回答
市民:那人家结婚买套房子就不能买了呀这怎么办呀结婚结到哪里去啊
记者随即拨打了两个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结果都被告知,按照现在的操作规定,这样的情况确实不能再买房。
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那么我们结婚(再买)算第三套房吗对的那我们就变成限购了?对的
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那你可以先不要结婚就买房呀买好以后再开结婚证书呀你动动脑筋呀真是的这个办法自己想想也想的过来的呀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要将孩子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要缴纳一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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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加女婿名字,毁了一桩婚姻
案例一:家住白下区的李府巷张星(化名)夫妇,只有一个女儿张甜甜(化名),夫妇视为掌上明珠,十年前单位分了一套集资房,夫妻俩一合计,只有一个宝贝女儿,以后这套房子就送给女儿作嫁妆,现在就在产权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也免得过户麻烦,还费钱。于是,1998年,当时只有14岁的女儿张甜甜与父母三人共同拥有了这处房产,很快产权证和共有权证顺利地办了下来。十年过去了,张甜甜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转眼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未来女婿是外地人,将来打算住在张甜甜家,这可让张星夫妇有点不情愿了。更让他们担心的是,张甜甜还和父母提出要将产权证上再加未来女婿的名字,张星夫妇开始怀疑,未来女婿是不是“盯”上他们家的房子,万一小两口离婚,自家的房子难道还要被别人瓜分。张星夫妇连忙跑到房管部门,想将女儿从产权证上“去”掉,可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俩,由于当初他们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约定产权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现在想将女儿去掉,则必须通过买卖转让或赠予两种途径办理,税费和手续一个不能少,此外还需经过张甜甜本人同意。这一来,让张星夫妇傻了眼。不想,这件事很快传到了未来女婿和他家人的耳朵里,未来亲家不干了,认为张甜甜家瞧不起人,“人穷志不短”女婿家人提出来婚不结了,不能当“倒插门”女婿,张星家则更是炸开了锅,一时间本来就要当亲家的两家人势同水火,好像仇人一般。张甜甜小夫妻俩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好好一桩婚姻,就这样泡汤了。
专家提示:其实张星夫妻当初买房加上孩子的名字,本意是想省下将来过户给女儿的费用,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将来女儿也会长大,这笔房产将有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反而增加女儿婚姻的矛盾,增加了女儿未来生活的困挠。建议广大家长在买房时加上孩子名字时,要慎重考虑。并且了解一下,有关《继承法》的内容,作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所以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一样可以将房产留给唯一的孩子,而且遗产继承除非约定,一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证上有未成年人,贷款有难度
案例二:家住鼓楼区虎踞北路的李杰(化名)夫妇俩都是外地人,在南京奋斗多年后,两年前买下现在居住的一处二手房,今年3月份,夫妻还完了贷款。手上有了一些闲钱,夫妻两人打算买下一处地住新街口的酒店式公寓,看到房之后十分满意,与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契约,出于对刚刚才满两周岁儿子的爱,夫妻两人一致同意将儿子的名字也写进契约。夫妻两人筹钱付了首付,办理了产权证,可是在办理银行商品房贷款时,却被银行打了“回票”。银行不放贷,这让李杰夫妻急成热锅上蚂蚁。两人想到去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咨询,像他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如何将儿子的名字去掉?工作人员答复,由于李杰的儿子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办理承诺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公证,方可办理。这让夫妻两人有些骑虎难下。
专家提示:由于银行有规定,主贷人不能是未成年人,虽然未成年人往往是共有产权人,但其实未成年人与父母一样是产权人,所以当产权证上出现未成年人的名字后,往往会造成在办理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时,被银行要求办理承诺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公证书,才能放贷,这给房主添许多麻烦。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则对贷款用途有严格限制,有时还被拒贷。
许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加上孩子的姓名,没有意识这将给办理银行贷款带来很大的麻烦,使这房子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进退两难。所以,希望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家长一定提前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以免给自己带来尴尬,白搭上一笔可观的税费。
1.好处是如果把房子转给孩子可以省一笔费用,不需付过户费,不利的是,孩子作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了;孩子过早有了房子,就会忘却奋斗,这也是不好的。
2.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当然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3.如果父母过世了,在遗产继承上也是孩子的,那么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孩子所有,但是遗产继承书必须是在公证处公证过的。目前国内未征遗产税,但以后很难说。
那么父母在房产证上如何加上子女姓名?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3,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3计算,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的个税,银行贷款有监护人进行偿还;
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就不需要进行公证,可省去公证费用,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
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一种有房无贷,正常办理;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几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了。
购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隐患,比如在出售房子时,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又遗失孩子的出生证明,就会遇上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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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业主M先生购买了芳村某小区的一间房屋,房产证上出现M先生夫妇和儿子共三个人的名字。现在M先生需将房屋出售给G小姐,由于M先生的儿子是未成年人,房管局要求递件时出示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M先生夫妇到公证处办理监护公证时,公证处要求M先生提供儿子的出生证明。但M先生不慎遗失了孩子的出生证明,而医院又不肯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由于G小姐急等着收楼,三方约中已注明必须在签署合约后的一个月内收楼,M先生由此陷入了可能被告毁约的困境中……
提醒
1、公证处办理未成年人监护公证需提交以下原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房产证;
2、如未能提供出生证明的原件,也可以到医院办理亲子鉴定。以亲子鉴定的结果代替出生证明;
3、亲子鉴定的费用约需5000-6000元,加大业主出售的成本;
4、由于业主是未成年人,房管局在递件时需在房管局做公告,时间视乎每个区房管局的规定,约需5-7个工作日。必然拖长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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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房产证上有名字再买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2011年02月11日]
近日有观众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套数是指包括夫妻双方和其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拥有的房屋总数,据此,他们认为,即使父母房产证上加上了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如再买房,那么新购的房子应该算孩子的首套房,但现在的实际执行情况,多家银行和房产交易部门都将其算做二套房。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是否属实,记者首先致电上海银行和工行,均被告知,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再买房就算二套房。
上海银行客服:房产证上有您名字就算您有一套房了
工商银行客服:现在又认房又认贷(不管是不是我爸妈的只要有我的名字/你们就认定我是二套房)对
记者随后又致电建设银行,对方表示,算不算二套房,要看孩子登记房产证时,是否年满18岁。
建设银行客服:如果是未成年时候登记的我们可以不算但是已成年时候登记的话那就要算了
记者又拨打了市住房公积金的咨询电话,对方也给出了和建行类似的计算标准。这一来,许多市民担心,如果这样就算二套房,那一旦一对恋人婚前都在父母房产证上有名字,结婚后小夫妻就等于有了2套房子,再想买婚房,就成了第三套房,属于限购对象。
市民:比如孩子在父母这里都有一套房子大么都不大的70个平方但是小孩要结婚了要再买一套房可以买吗
这个我们这里细则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目前还没有办法回答
市民:那人家结婚买套房子就不能买了呀这怎么办呀结婚结到哪里去啊
记者随即拨打了两个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结果都被告知,按照现在的操作规定,这样的情况确实不能再买房。
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那么我们结婚(再买)算第三套房吗对的那我们就变成限购了?对的
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那你可以先不要结婚就买房呀买好以后再开结婚证书呀你动动脑筋呀真是的这个办法自己想想也想的过来的呀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要将孩子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要缴纳一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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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加女婿名字,毁了一桩婚姻
案例一:家住白下区的李府巷张星(化名)夫妇,只有一个女儿张甜甜(化名),夫妇视为掌上明珠,十年前单位分了一套集资房,夫妻俩一合计,只有一个宝贝女儿,以后这套房子就送给女儿作嫁妆,现在就在产权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也免得过户麻烦,还费钱。于是,1998年,当时只有14岁的女儿张甜甜与父母三人共同拥有了这处房产,很快产权证和共有权证顺利地办了下来。十年过去了,张甜甜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转眼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未来女婿是外地人,将来打算住在张甜甜家,这可让张星夫妇有点不情愿了。更让他们担心的是,张甜甜还和父母提出要将产权证上再加未来女婿的名字,张星夫妇开始怀疑,未来女婿是不是“盯”上他们家的房子,万一小两口离婚,自家的房子难道还要被别人瓜分。张星夫妇连忙跑到房管部门,想将女儿从产权证上“去”掉,可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俩,由于当初他们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约定产权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现在想将女儿去掉,则必须通过买卖转让或赠予两种途径办理,税费和手续一个不能少,此外还需经过张甜甜本人同意。这一来,让张星夫妇傻了眼。不想,这件事很快传到了未来女婿和他家人的耳朵里,未来亲家不干了,认为张甜甜家瞧不起人,“人穷志不短”女婿家人提出来婚不结了,不能当“倒插门”女婿,张星家则更是炸开了锅,一时间本来就要当亲家的两家人势同水火,好像仇人一般。张甜甜小夫妻俩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好好一桩婚姻,就这样泡汤了。
专家提示:其实张星夫妻当初买房加上孩子的名字,本意是想省下将来过户给女儿的费用,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将来女儿也会长大,这笔房产将有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反而增加女儿婚姻的矛盾,增加了女儿未来生活的困挠。建议广大家长在买房时加上孩子名字时,要慎重考虑。并且了解一下,有关《继承法》的内容,作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所以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一样可以将房产留给唯一的孩子,而且遗产继承除非约定,一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证上有未成年人,贷款有难度
案例二:家住鼓楼区虎踞北路的李杰(化名)夫妇俩都是外地人,在南京奋斗多年后,两年前买下现在居住的一处二手房,今年3月份,夫妻还完了贷款。手上有了一些闲钱,夫妻两人打算买下一处地住新街口的酒店式公寓,看到房之后十分满意,与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契约,出于对刚刚才满两周岁儿子的爱,夫妻两人一致同意将儿子的名字也写进契约。夫妻两人筹钱付了首付,办理了产权证,可是在办理银行商品房贷款时,却被银行打了“回票”。银行不放贷,这让李杰夫妻急成热锅上蚂蚁。两人想到去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咨询,像他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如何将儿子的名字去掉?工作人员答复,由于李杰的儿子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办理承诺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公证,方可办理。这让夫妻两人有些骑虎难下。
专家提示:由于银行有规定,主贷人不能是未成年人,虽然未成年人往往是共有产权人,但其实未成年人与父母一样是产权人,所以当产权证上出现未成年人的名字后,往往会造成在办理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时,被银行要求办理承诺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公证书,才能放贷,这给房主添许多麻烦。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则对贷款用途有严格限制,有时还被拒贷。
许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加上孩子的姓名,没有意识这将给办理银行贷款带来很大的麻烦,使这房子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进退两难。所以,希望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家长一定提前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以免给自己带来尴尬,白搭上一笔可观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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