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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吸引眼球要有尺度!法律问题!

 

  网站用吸引人的标题或者内容来推广是常用的手法,目前渠道更丰富,比如微博,比如贴吧,不过尺度要把握好,无关搜索引擎,关乎法律,更为严重。

  案例一:为酒吧招揽生意而造谣 男子被行政拘留

  8月29日22时许,一名新浪网友在微博上发文:“8月29日晚上10:25至10:30左右一女子和一男子在少陵路当街打炮,简直无视了围观的所有人,成都当之无愧的成为了第二个台湾。”并附上四张不雅照片,内容为一男一女当街发生不雅行为。

  接到举报后,武侯警方于8月30日将发布该条消息的向某挡获。据向某交待,最初他是在微信的朋友圈上看到有人发布这四张不雅照片,配的文字是“女人比男人还犯贱”,他在转发时加上了“成都将会是第二个台湾”。而在朋友询问照片是在哪儿拍的,向某称自己在少陵路拍摄的。当民警问起为什么要撒谎时,向某回答道:“想搞一种噱头,因为我是做客户的,想增加酒吧,还有自己的收入。”向某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相当后悔”。

  向某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故意歪曲事实并发帖,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双楠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向某治安拘留三天的处罚。

  案例二:河北一女子贴吧内问“是否发生命案”被拘留

  8月26日晚,清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百度贴吧“清河吧”网名为“宁05021”的网民发布消息称:“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的信息,该信息迅速被点击1000余次,在该县部分群众中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引发民众恐慌。

  “我们首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迅速确定该信息为谣言信息,并将网络舆情上报、预警;其次,迅速启动应对网络谣言处置机制,快速开展正面引导并在贴吧及时发布通告澄清事实;同时快速确定造谣网民身份,并于8月28日,将违法人员赵某行政拘留。”30日下午,清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30日,记者在“清河吧”中已难觅“谣言帖子”。据警方介绍,目前,网络谣言逐渐平息,网上舆情平稳。

  案例三:网贴举报街道干部违建 索要2万元敲诈被刑拘

  和网络沾边的博主们,要小心啊小心。

3 Comments

  1. 以前那种造谣的事件营销估计将成为历史了!
  1. 21氪 21氪 说道:
    很赞同啊
  1. 木篱笆 木篱笆 说道:
    哎,在网上说话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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