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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们都已嫁为人妻

作者: 慢一点 发布: 2014-1-1 分类: 人生感悟 阅读: 次 查看评论

事到如今,我们都已为人父母。当年那些照耀过我们青春期的校花们,也早已嫁为人妻。她们中的大多数,在经历了几次伤筋动骨的恋爱外,最后都嫁给了那个能够陪她看细水长流的人,过上了为人妻为人母的普通生活。

头一个传出婚讯的是亦静。

亦静是我的学姐。我曾经特别渴想成为她那样的女子。

我爸爸和她妈妈是同事,从小就以她为典范教育我,亦静的优秀成为了我的梦魇。爸爸总是在饭桌上转达关于她的光辉事迹:亦静又拿了全校第一名,亦静主持了迎新晚会,亦静第一批入了团……说得我无比惶恐,只敢埋头吃饭。

我现在还记得,亦静在学校国庆晚会上跳《天鹅湖》的场景,小小年纪的她,穿着流云一般的白纱裙,身材修长柔软,已经呈现出天鹅一般的姿态。她脚上是一双樱桃红的芭蕾舞鞋,我相信即使很多年后,还有男生会念念不忘地想起那双红舞鞋来。

 

现在想起来亦静其实不算很美,单论容貌顶多称得上清秀,而且有两颗小匏牙,一笑就露了出来,偏偏她又爱笑。可是她举手投足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那会儿我还小,等大了以后才知道原来是优雅。要知道,在一群乳臭未干的疯丫头中,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娴静端庄的淑女,自然是鹤立鸡群了。

亦静从着装到举止走的都是淑女路线,她从来不穿那些我们认为可爱的粉粉嫩嫩的少女装,偏爱的是藏青、淡碧、深蓝这一类的颜色。我记得她有件藏青色的滑雪衫,样式很普通,不知道为什么,穿在她身上特别合适,衬得她份外娴静。她说话柔声柔气的,未语先笑,并不介意两齿微露,让人感觉很有亲和力。

这样的脾气性格,居然人缘并不好。很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女生们不是不想亲近她,而是心里怯怯的,那会儿,我们野得可以跳上乒乓球台和男生决斗,亦静的淑女气质实在和广大初中女生们不搭。

亦静妈妈是做老师的,可能是受母亲的影响,初中毕业时,她没有读高中,而是读了师范。很不可思议是吧,但在当时是很流行的,在我们镇中学,当年成绩最好的一拨儿很多都上了中专,因为可以搭上包分配的末班车。

读师范的时候,亦静照旧很出挑,她的文艺才能在这里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读书期间,她和以前的一些老同学保持着通信,其中有个隔壁班的男生,每次考试都是毫无悬念的全校第一,现在上了重点高中,课余也会有一搭没一搭地给她写信。三年后,她毕业了,如愿分配到以前就读的镇中学,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将和很多师范女生一样,教教书,在众多追求者中选个老师或者乡镇公务员做男朋友,度过“平淡而又不平凡的”一生。

那个和她通信的学霸男生,顺顺当当地考上了清华,据说是我们镇中学出的第一个考上清华的学生。在清华园里,他继续给她写信,频率越来越密,言语也越来越炽热,其中有些字眼坦露得让她一颗心直发烫。老实说,尽管在一所学校同学了三年,她对他印象并不深,感觉就是一个会读书的天才少年,随着通信的增多,这个少年的面目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

亦静是个心气高的人,这个男孩的出现唤起了她对另一种生活的向往,在他的身后,是整个清华园、北京乃至一个广阔无边的世界,那个世界原本不在她的生活之内,现在因为他,突然和她有了联系。

两个人就这样相爱了。对他们的恋爱,没有人看好。小镇上的人都很现实势利,他们才不会管你们有没有“相同的灵魂”或者“共同的理想”,他们只用最表面的东西来衡量,他是清华男,她是乡村女教师,怎么看都不像会有结果的。

亦静发誓不让他们瞧扁了。在清华男的鼓励下,她开始准备考研,而且定的目标是考上清华的研究生。她对自己很有信心,他也是。一动手的时候,才发现没有想像中那么容易,师范是不开英语课的,她的英语只有初中水平,专业书更是隔阂得如同天书。咬紧牙关准备了一年,考完后她连分数都不敢查。第二年索性孤注一掷,办了停薪留职去北京租间小屋旁听了半年,结果还是没上线。

这么忙活了几年,转眼清华男就毕业了,并获得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他兴冲冲地告诉她“可以去美国陪读”,她却倔强地扭过头去说“不”。她想通过自己的力量去考研,不知道是为了证明什么。

男方父母本来就反对他们在一起,这下理由更充足了。对女友的眷恋抵不过对大洋彼岸的向往,清华男还是按照计划出国了。亦静留在国内,准备她的第三次考研。

这次总算考上了,因为改报了不那么有名的普通院校。到这个时候,她已经意兴阑珊了,他们的恋情也是。在经历了重重考验之后,他们已经筋疲力尽,没有力气再相爱了。

在她以硕士新生身份报到的那个学期,他在美国有了新的女友,女孩是和他一起出国留学的清华同学,相貌平平;她也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是她就读大学的数学系研究生,缺点是个子有点矮,优点是对她百依百顺。他们在为对方耗尽了生命中的热情之后,终于不约而同地过上了中规中矩的生活。

有一天,在QQ上,她和我聊起逝去的那段情,并没有太多感慨,她说:“也许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他,我猜想他也是。”当我还在对着这行字发呆时,她已经下线,说要去喂奶。

    瑶瑶的故事,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她总是从一个学霸身边流浪到另一个学霸身边。而这些学霸们,都和她结识于遥远的初中年代,不久前,瑶瑶在校友录里上传了一张照片,照片里,她化着浓妆,穿着一件过分暴露的婚纱,看上去和影楼里的任何一张婚纱照没有太大区别。双手揽着她腰的男士,看上去有点面熟。

下面有校友评论说:祝贺瑶瑶和老张成为某中97届第一对校园伉俪。

我这才发现,原来瑶瑶身边的那位男士就是当年参加数学竞赛次次都拿第一的老张啊。他有点少白头,鼻子上的眼镜镜片厚得像玻璃瓶底,念初中那时看起来就少年老成,很多年过去了,他的眼镜换成了隐形的,在外形上终于看起来和同龄人差不多了。

瑶瑶怎么会嫁给老张呢?老张当年多木讷啊。带着一丝惋惜,我叫老公过来观赏照片:“快来看看我们当年的校花!”正在打游戏的老公迅速扫了一眼电脑屏幕,马上提出了质疑:“这是你们校花?照这个标准,我看你也能勉强评个班花。”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男人看女人的眼光的确更加精准,就算经过无数次PS,还是可以看出瑶瑶已经变得泯然众人了。可是中学时代的瑶瑶是多么光采照人啊,她就像一个发光体,出现在任何场合都会变成焦点。就算是我一个人的记忆出了错,还有成千上百个校友可以用他们的记忆做证,不然的话,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她的光彩渐渐变得黯淡,还是有那么多男生前仆后继地往她身边涌呢?他们曾经是仰慕她的庞大人群中的一分子,用目光追寻过她的一举一动,从来不曾奢望,在很多年以后,居然有了走近她的机会。

瑶瑶这个名字,在我们镇中学一度成为传奇。老师们都说,见过有才有貌的,没见过这么才貌双全的。瑶瑶家里有五姐妹,号称五朵金花,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美人儿,排行第三的她尤其出众。瑶瑶的长相很古典,一张雪白的鹅蛋脸看上去稍稍有点婴儿肥,更加显得肤如凝脂,她的眉眼是真正的柳眉杏眼,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水在脉脉流动,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要说有什么不足,就是她的鼻头有些塌,不过长在那样的一张脸上,人们都说这样的鼻子挺可爱的。

我初见瑶瑶,就觉得这个女孩子像是从《红楼梦》的年画里面走出来的。和那些古典美人不同的是,瑶瑶身上没有一丝自怜自艾的气息,她看起来特别朝气蓬勃。

长得美不算什么,关键是长得美还有才。当然,在一个以升学率为生命线的初中学校里,有才基本上就约等于成绩好。瑶瑶的成绩不是一般的好,进校第一次期中考,她就考了个全校第一,这样的记录保持了两年,直到被一个男生打破,很多年以后,这个男生成为了她的某任男友,这是后话了。当时的校长不知是出于爱美还是惜才之心,拿着一箱苹果主动上门拜访,表示想认瑶瑶做干女儿,这个故事直到现在还被很多人津津乐道。

换其他人,长得好又会念书,早拿自己当黛玉再世了,瑶瑶的过人之处在于她不把自己的美当回事。初中女生已经有了爱美之心,很多人都在衣服打扮上下功夫,瑶瑶呢,一年四季都爱穿运动服,过分肥大的运动服遮住了她正在发育的身材,只有在国庆晚会上,人们才会发现,换上了裙子的主持人瑶瑶原来有着那么玲珑的腰身。少女们都爱读几本三毛琼瑶染上些文艺气质,瑶瑶却坚定不移地只爱数理化。

瑶瑶不爱打扮,她的衣着发型却成了镇中学的风向标,被很多女生暗地里偷偷模仿。我们那一届的女生几乎每个人都有套宽松肥大的运动服,大家也不管自己是胖是瘦、是高是矮,一窝蜂地都幻想自己穿上了这件运动服后,就有了几分和瑶瑶相似的气质。初中三年瑶瑶的发型一成不变,总是梳一个松松的马尾垂在脑后,于是女生们人人都爱梳马尾。

当时大课间学生们都在操场上做操,我总是忍不住将目光投向隔壁班,偷偷看瑶瑶做操,她的姿势好像特别优美,当做到跳跃运动那一节时,她像小兔子那样一蹦一蹦的,脑后的马尾随之一跃一跃。我一边模仿她的动作,一边痛恨自己头发太短梳不了马尾。

现在想起来,初中其实是瑶瑶美貌的巅峰时代。初中毕业后,她就没有再长高过,她那样的身材,按照我们这个时代的审美标准来说,还是嫌矮了些。到了高中我再见到她时,她已经长得越来越像一个典型的理科女生了,仍然穿着运动装,马尾剪成了短发,最遗憾的是,戴上了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她那么动人的大眼睛,怎么就忍心发愤苦读读成了高度近视呢?

后来我看胡茵梦的书,忽然悟出一个道理,美貌原本是上天给人的恩赐,可是当你过分不珍惜时,上天就会收回这份恩赐,对比下中年和年轻时胡茵梦的照片你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瑶瑶的变化也让我有同样的感觉。

但是学霸们和我的感觉不一样,他们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念旧的生物了,由于埋头苦读,他们的情感世界大多封闭内敛,因此,他们对情窦初开时爱上的第一个女孩往往终生难忘。

我不知道我们那一届的男生有多少人暗恋过瑶瑶,只是后来听说,她从第一任男友到第N任男友再到最后的老公都是我们的同学。他们的共同特色是品学兼优性格内向,一句话,都是闷骚男。

很多年以后,瑶瑶男友中的一位曾经向我说过他们的故事。“你知道吗,我喜欢她超过了十年。”他的开场白让我顿感时空错乱,用十年来暗恋一个人,然后再慢慢靠近,这样的故事,我以为只能发生在山楂树之恋那个年代。

他们的爱情也凄美得不像现代社会能发生的事。他们读大学时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广州,却爱得如火似荼。毕业后,他南下来到了她的城市,以为终于可以过上团聚的好日子,没想到这时他父亲生意失败欠下了一大笔债,债主甚至追到了广州。为了还债,他一天打两份工,晚上就去天桥下摆地摊,为了躲避城管四处奔逃。最穷的时候一天生活费只有五块钱,饿了就吃馒头,然后拼命灌凉水。冬天买不起厚衣服,就一件件往身上套T恤,感冒烧到40度也硬撑着不去医院,因为舍不得医药费,就是这样,他也从不向她诉苦,都是一个人硬撑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把债还清,好娶她过门。

我知道这样听起来很不真实,可是当我看到他回忆往事时眼里闪动的泪光,我就想也许是真的,一定是真的。

广州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哪怕是在北方呆过,他仍然觉得,那是他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天。那年冬天,瑶瑶终于扛不住家里的压力,向他提出,要么结婚,和家里人死嗑到底,要么分手。他知道结婚是不可能的,家里还有一两百万的债没还,他拿什么和她结婚?于是只有分手。

“她不是嫌我穷,她只是…..看不到希望。”他喃喃地呓语着,像是在替她辩解,又像是在找一个让自己甘心的借口。

分手后没多久,他黯然离开广州,揣着仅有的两千块来到了我所在的三线城市。这里有个小镇,号称是世界灯都,没想到这里的灯居然真的重新点燃了他的生命。他尝试在网上卖灯,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他的网店冲到了同类店铺中淘宝前十的位置,两年后,债务终于慢慢还清了。

那两年里,他像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一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脑子里完全没有休息的概念。然后在某一天,有好事的同学告诉他,她准备结婚了,对象也是他们的同学,刚刚博士毕业不久,为了她来到广州,在某家500强企业中任职。

“那时的感觉是一切都晚了。其实就算分了手,我也没觉得我们真正分开了,总觉得她还在等我,等我把债都还清了,就去找她。听到这个消息后才知道,我是真的失去她了。”他告诉我,他其实去看过她,在听说她将要结婚之后,他搭车去了她所在的城市,找到了她上班的银行,隔着一条街,远远地看着她在柜台里忙碌。他想起很多年以前,他还是个内向的小男生时,也是这样,站在人群里远远地眺望着她。这次他知道,他再也没有办法走近她。

我一直很想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个小说,可是不知从何写起,因为太传奇太像小说了,反倒不那么真实。最近重读《十八春》,当看到世钧离开祝家大宅和曼桢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想起了他在银行外转身离去的那一刻,一转身,他们就错过了生命中最爱的女人,不同的是,世钧并不知情,而他是知道的,我猜想他肯定比世钧还要难过。

到现在,瑶瑶已经和博士老公生下了宝宝,我的这位男同学还是单身一人。

也有勇敢拒绝学霸的校花,比如说阿乐,当年的四大校花之一,论姿色,她其实应该排名第一,可惜她成绩不好,拖了后腿,只好屈居第四。我不知道你们的学校如何,反正在我们镇中学,校花基本上是才貌双全的化身,阿乐算是个例外,她的美貌让人无法把她从校花群中剔除出去。

阿乐母亲是在镇上卖卤菜的,身材敦实得和任何一个中年妇人没有区别,身上长期有股麻辣香干的味道,她的父亲也相貌平平,这样看来,阿乐的美和基因没太大关系,纯属石破天惊。

初一新生报到那天,阿乐就轰动了全校。初二初三的男生都跟疯了似的,成群结队地涌到79班去,只为看一眼传说中的美女阿乐。阿乐爱打扮,开学第一天更是下足了功夫,穿着当时还很少见的蓬蓬袖雪纺连衣裙,裙子是艳粉色的,缀着累累的蕾丝,越发显得她脸上的皮肤雪白。这样的一条裙子,她母亲得卖半个月的麻辣香干才能买得到。

阿乐的头发尤其好,又黑又密,天然卷,额前有个美人尖,那样浓密的长发怎么收拾也无法驯服,所以阿乐有时要花很多口舌向保守的老师解释“我真的没有烫头发”,开学那天是扎成了一个大辫子,斜斜绕在胸前。男同学见了,都说像热播剧《大时代》中的李丽珍。

阿乐打扮得这样隆重,脚下却随随便便趿一双凉拖,跟足有五厘米高。初中三年,印象中阿乐总是踩在这样的一双高跟凉拖上,懒懒散散地走在校园里,对那些投射在她身上的灼灼目光视而不见,应该说这样的目光她见得太多了,才读小学时,她哥哥班上的男同学就会结伴到她家去,借口是问功课,目的当然是为了亲近这个美丽的小妹妹。

哥哥成绩好,阿乐进校时,老师们也对她寄予了厚望,尤其是男老师们,恨不能将平生所学倾囊相授。阿乐的物理学得不好,物理老师就单独留了她开小灶,老师在黑板上又是画图又是列公式激情澎湃地讲了一下午,阿乐却忽闪着大眼睛问:“老师啊,我们家的电灯到底是串联还是并联啊?”物理老师这才发现,阿乐根本没听他讲什么,他有点懊恼,可是在这样水波潋滟的大眼睛面前,他连重话也讲不出口。

阿乐不笨,只是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看起来乖乖的,老师说什么她都点头说好,至于说过之后,会不会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她的叛逆是在骨子里的,在初中生的心目中,奉行的都是好好念书出人头地的主流价值观,只有阿乐,压根没把这当回事。她知道自己生得美,一次寝室卧谈,女生们纷纷谈到对未来的憧憬,轮到阿乐,她气定神闲地说:“我对读书不感兴趣,以后长大了就嫁个有钱人,在家里相夫教子。”

这话一出口,女生们都被镇住了。几乎所有人都笃定地认为,阿乐一定能实现她的理想,成功地嫁入豪门,在小小年纪的我们心中,她的美具有所向披靡的魔力。

后来,阿乐勉强读完初中就辍学了,这在我们那实在是太平常了。不平常的是,辍了学的阿乐马上走上了街头,和母亲一起卖卤菜,年方十六的她站在一堆鸭脖子、鸡爪子、麻辣豆腐干子中间,显得那样地雪白粉嫩。她的美貌很快为她赢得了卤菜西施的美名,随之而来的还有越来越红火的生意——街头的混小子为了一亲芳泽,不惜一天好几遍地来买卤菜。

我读高中时经过卤菜摊子,心里还有点发窘。阿乐倒是落落大方地和我打招呼,还会看在老同学的份上在称卤菜时多给我半根鸭脖子或者几块麻辣豆腐干。我原本以为,阿乐会火速出嫁,以实现她初中时许下的宏愿,没想到她卖了很多年的卤菜,风吹日晒的,脸上渐渐有了风霜之色,她的卤菜摊子生意也淡了下来,混小子们在挑逗不成后,终于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了。我不知道阿乐是不是还在坚持她少时的理想,做为旁观者我都有点心灰意冷了。

直到有一天,卤菜摊子前来了个面生的客人,鸭脖子鸭头麻辣香干买了一大堆,结帐的时候,阿乐要给他抹去零头,他涨红了脸拼命摇头说“不用不用”。还是阿乐母亲认出了他,原来这是当年阿乐哥哥那一大堆学霸同学中的一位,已经从某名牌大学毕业了,现在在上海工作,是传说中的金领。他来买卤菜,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金领哥哥的到来轰动了整条街,阿乐父母觉得女儿白白地美了这么多年,这下子终于得其所哉,大有扬眉吐气之感,街上的人也觉得与有荣焉。摆在阿乐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跟金领哥哥一起去上海,买个小房子,生个小娃娃,用我们那的话说,等于“糠箩里跳到了米箩里”,从此就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

没想到,阿乐居然拒绝了这样的生活。她的理由是“他是名牌大学毕业,我才读了初中,说不到一块去”。为这事,阿乐父母差点没把她扫地出门,整条街上的人都在替她惋惜,“可惜了,白生得这么好。

不久后,阿乐找到了能说得到一块去的人,是个本地小伙子,在南边闯荡了很多年,带了笔钱回来开了家服装店,不算很有钱,倒也算个小大款。两人结婚后,夫妻俩各做各的生意,阿乐盘下了一个小店面,还是卖她的卤菜,小伙子有空了会帮她卤鸭脖子什么的,两个人边卤边窃窃私语,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很快有了孩子,是个女孩。

上次老回家,路过阿乐的卤菜铺子,见里面有个小女孩在帮忙打包收钱,雪白的一张瓜子脸,眉眼之间颇有阿乐年少时的神韵。阿乐呢,几年不见腰身已经有些粗了,长得越来越有向她母亲发展的趋势,她倒是没什么,还是趿拉着五厘米高的高跟凉拖,像以前一样落落大方地招呼我“老同学,来买卤菜啊,给你打折”!

和我们绝大多数人一样,阿乐终究没有实现她年少时的理想,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偏离了理想轨道的生活,也可以活得有滋有味。(文/慕容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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