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是在淘宝上看到的,杭州的卖家符合以下两点可以享受社保医保:1、卖家信用积分累计达到1000分以上,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8%以上;2、经营三个月以上且月收入超过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可以自愿提出申请网上创业就业的认定。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持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享受杭州市就业新政的相关扶持政策。对于需要资金扶持的网店店家来说,这实在是一个好消息。
比如说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可享受无偿创业资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扶持政策。
如果经认定合格的网店店家参照个体工商户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经认定合格的网店店家可获得这些补助
1.无偿创业资助:创业资助资金是指由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市区创业的一次性资助资金。金额分1万、2万、3万元三个档次。
2.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
3.一次性创业奖励: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于营业执照有效期满1年时已招用3名以上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标准为5000元。
4.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经认定合格的网店店家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
7月初有望开始网上申请认定
就业局确认后电话发出领证通知
网上创业就业的认定按申请、确认、审核、领证的程序进行。
目前,急需被认定为网上创业就业人员的,可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网上创业就业认定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可直接递交或传真至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预计在7月初可直接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网上办事”窗口进行网上申请。
经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确认、审核后,将电话发出领证通知。届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证、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户籍不在主城区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场地租赁证明至经营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领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认定证明上的网店名称登记规则为“申请人所在电子商务网站名”+“申请人的用户ID”。认定证明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的一年。
PS:让我想到了某些地方动不动就考虑收网店的税而言,杭州政府的举措真的值得赞一个。这样被登记过的店主,将来面临收税问题估计是逃不掉的了。但是起码政府给予了应该给的社保医保。不多说了。地方政府间能力的差距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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